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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产品欧盟RoHS检测详情内容,

2022-06-27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欧盟RoHS是专门管控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指令,欧盟RoHS的影响巨大,多个国家或地区也出台相类似的法规对进入本国或地区

 欧盟RoHS是专门管控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指令,欧盟RoHS的影响巨大,多个国家或地区也出台相类似的法规对进入本国或地区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进行管控。此外,对电子电气产品企业界影响较多的还有WEEE、REACH、PAHs、卤素、PoHS、POPs等。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增加邻苯4项, 共10项物质。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简称SVHC。根据REACH法规第57、59条规定,对符合以下标准的物质将可能被列入SVHC候选清单:

1. 按照欧盟CLP法规属于1A类和1B类致癌物质;

2. 按照欧盟CLP法规属于1A类和1B类致畸变物质;

3. 按照欧盟CLP法规属于1A类和1B类生殖毒性物质;

4. 按照REACH法规附件XIII,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有毒物质(PBT);

5. 按照REACH法规附件XIII,强持久性和强生物积累性物质(vPvB);

6. 按照REACH条款59所确定的其他危害物质。

SVHC 候选清单:

自2008年10月28日--批SVHC清单正式发布之后,越来越多的SVHC被纳入到清单中,SVHC候选清单持续更新中。一般,ECHA会至少每2年更新一次清单物质,自2010年以来,基本上每年更新2次SVHC候选清单。

-新SVHC候选清单详见:http://echa.europa.eu/web/guest/candidate-list-table

SVHC 相关责任义务:

REACH法规第3条将产品分为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三种类型,对含有SVHC的产品的要求主要包括通报和信息传递,具体如下所述:

1. 通报条件: 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如果物品中含有已列入SVHC 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任一SVHC含量>0.1%(w/w),且物品中该SVHC的出口总量超过1 吨/年/制造商或进口商,则此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 进行通报。

2. 通报时间: 2010年12月1日之前被列入SVHC候选清单的物质,应于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2010年12月1日后列入清单的物质,应在其被列入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3. 通报内容: 依据REACH法规第7.4条款的规定,通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信息、注册号(如果有的话)、物质信息、物质分类、物品中物质的使用简短表述和物品用途简述以及物质吨位范围。

4. 信息传递: 根据REACH法规第31、33条款的规定,若SVHC候选清单中任一物质在物质/混合物类型的产品中浓度超过0.1%(w/w),需提交SDS给买家。若物品中含有已列入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含量超过0.1%(w/w),则要履行要向接受方\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义务,包括允许安全使用,至少要有物质的名称,相关的信息要在45 天之内免费提供。

罚则:

1. REACH法规执法: 根据REACH法规第126条规定,欧盟成员国应该制定本国的惩罚措施,使其适用于违反该法规的行为,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保证这些惩罚措施的实施。也即ECHA不直接参与REACH执法,执法的具体措施由各成员国执法当局完成。

2. 德国执法: 德国环保署(UBA)发布了新的违反REACH法规的罚则,自2013年5月1日起,当企业违反了SVHC信息披露的要求时,将面临50000欧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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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REACH认证办理流程如何办理REACH认证?要提供什么资料
阅读下文 >> 玩具REACH认证检测报告办理周期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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