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水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2-643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受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水泵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进口水泵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2、供货地点: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视为交货);
3、交货期:接到通知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所提供货物需满足--现行行业强制及相关标准。
2、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类似规模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4、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 损。2021年12月31日止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同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
8、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9、投标人均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6日13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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