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024年烟用材料(接装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2022-08-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024年烟用材料(接装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XTC-C-226801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024年烟用材料(接装纸)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024年烟用材料(接装纸)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
标段
物料名称
单位
数量
拟中标人数量
中标比例
一
长白山(软红)预打孔接装纸(防伪版)
kg
根据实际产量确定(预计年卷烟产量为15万箱-16.5万箱)
4
40%、30%、20%、10%
二
长白山(神韵细支)专用接装纸(甜味)
kg
根据实际产量确定(预计年卷烟产量为2万箱-3万箱)
2
70%、30%
注:①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②包括但不局限于:产品设计,产品生产或采购、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现场试验、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等售后服务。
2.3 交货地点: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099号,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2.4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2.5 供货数量:招标人根据实际产量调整年度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应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风险。
2.6 交货期:每批订单下达后25日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
3.2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 件,所投货物未被烟草行业通报产品质量问题(含正处于整改期内),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 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 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 权委托书,被授 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 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7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 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 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0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每日9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套,二标段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7日9时00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一标段不足4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