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贵州 2022-08-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2320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能源〔2022〕4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20%、银 行贷 款80%,招标人为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兔儿山。
2.2项目规模:新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3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25+3个月,具体进场日期以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三通一平”等开工准备阶段为3个月。
(2)建设工期(浇筑--方砼至通过168小时试运)为22+3月。
(3)计划于2022年11月开展“三通一平”工作,2023年--季度开工建设,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3月并网发电。
2.4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竣工验收等,直至转商业运行期间实行全过程的承包。
(2)本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红线范围和拟用场地范围内的场平及边坡挡墙工程的施工、三通一平、厂外取水工程、厂外输送系统(煤、灰、石膏)、铁路翻车机等火车卸煤设施、进厂道路等包含在投标人承包范围内。
(3)铁路专用线工程、灰场工程(含运灰公路)、厂区总平面布置红线范围和拟用场地范围内边坡、挡墙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不包含在投标方承包范围内。
(4)招标人已完成三大主机招标工作,待确定EPC总承包人后并入EPC总承包方实施范围。
(5)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概况:厂址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城西南方向11km、国电安顺电厂西北方向2km的兔儿山。东侧紧邻县道X216。铁路化处站位于厂址中南方向4.8km处,黄桶站位于厂址东南方向4.2km处,普定站位于厂址东北方向8.5km处。场地自然标高在1252m-1282m的范围内。
2.6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及三大主机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建厂条件已落实。
2.7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DL 5277-2012《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2.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或综合资 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综合资 质)。工程施工单位(不限于一家)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甲级)及以上资 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投标时不提供工程施工单位资格条件,若中标,投标人须按此条要求将工程施工单位资格条件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
3.2.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甲级)及以上资 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工程设计单位(不限于一家)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或综合资 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综合资 质),投标时不提供工程设计单位资格条件,若中标,投标人须按此条要求将工程设计单位资格条件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
3.2.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或综合资 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综合资 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甲级)及以上资 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3.2.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甲级)及以上资 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或综合资 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综合资 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3.3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经理实施经验(投标时自行说明)。
3.4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设计负责人实施经验(投标时自行说明)。施工单位独立投标时不提供,若中标,投标人须按此条要求将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
3.5施工负责人:具有一 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施工负责人实施经验(投标时自行说明)。设计单位独立投标时不提供,若中标,投标人须按此条要求将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
3.6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应符合并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8.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
3.8.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2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00元人民 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2日09时3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