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选聘信托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选聘信托机构,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文件、《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信托机构,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参加报名竞标。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融资,现需选聘一家信托机构为本次发行证券提供信托服务。
(1)发行主体: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发行额度:不超过10亿元;
(3)债务期限:期限不超过21年;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等。
(6)审批**:深圳证券交易所。
2.2服务地点:位于昆明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3谈判范围: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提供信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签署信托合同,以标的债权成立信托;(2)签署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监管合同、保管合同、运营管理协议等交易文件;(3)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4)办理收入质押登记;(5)信托后续管理工作。
2.4 服务周期:按照资产证券化推进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托机构。
3.2业绩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资产证券化(包括证监会监管ABS、银保监会监管ABS和交易商协会ABN)信托受托机构业绩1例及以上(含1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资产证券化项目信托业绩,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 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5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拟承销商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0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1名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人员进入开标会场。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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