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B22DGGC0210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38.85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要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装修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塘厦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装修工程,网点建筑面积498.00平方米,装修总面积约480.00平方米,首层高7米,工程总造价约138.85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388476.02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388476.02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10389.96元,其中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52269.46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装修工程,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装饰工程:拆除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工程,隔墙工程,加固工程、楼地面工程,不锈钢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2、电气工程:插座、配电箱,配线、配管、灯具采购及安装、开关照明等;3、给排水工程:塑料管,洁具器皿的采购及安装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2月18日。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等级符合本款第 3.2.5 项的要求;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 类证)。
3.2.4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 安全生产**有效期正确填报;
■ 注册**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 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 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 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行贿、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3.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 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4.2条所要求的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获取后不退。
4.2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安全生产**复印件;
④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证及建安B证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打印页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00元,
6.2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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