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MC-22115-5A)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CSCMC-22115-5A),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第七条“其他公告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第七条“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08月31日16时00分00秒---2022年09月05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京津新材料产业园纬五路1号。
2.3建设规模:本次建设的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在现有550亩园区内建设。新建高纯电子气提纯装置/充装车间一、高纯电子气提纯装置/充装车间二,新建中控楼、尾气处理区等配套公辅设施及相关公用工程和道路、绿化等总图工程,共计新增建筑面积8186㎡。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工艺管道、自控、电气、电讯、通风、给排水消防、化验分析等设计、施工、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
新建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生产装置,共计新增主要工艺设备12套(新增414台,利旧95台)。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 限于下列工作:
(1)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可研批复标准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化工专项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消防设计、HAZOP分析等)设备条件图、竣工图等。
(2)本项目施工范围包含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工艺装置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工程、设备卸车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的全部建设工程(不包括绿化、室外弱电工程、视频监控、应急广播、人员定位和三废区尾气处理系统设备的安装)。
(3)本项目施工开工前的各项手续的主办或协办、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处理、竣工验收后项目的收尾、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以及相应的保修服务。相关协办工作的手续费不包含在发包范围内。安设、职设、初设**评审费在总包范围内。
(4)甲供、甲控设备及材料采购。
2.5工期要求:
(1) 总工期:150个日历天。
(2) 分项工期: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2月25日。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表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单一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 质 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 质 ,且同时具备:
①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 证(GC1级压力管道);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③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④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1.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应具备:
(1)设计单位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资 质级 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 质 ,且同时具备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 证(GC1级压力管道);
(2)工程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 质;
②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③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 业绩条件:
3.2.1 投标人若为单一投标人,则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或(2):(1) 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化工工程项目设计业绩2项或以上 和 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的化工类施工总承包业绩2项或以上 ;(2)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的化工类总承包EPC项目业绩2项或以上。【本项须提供:类似工程合同。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包括首页、工程信息关键页和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工程规模或类型,需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
3.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的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化工工程项目设计业绩2项或以上;(2)承担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的化工类施工总承包业绩2项或以上)。【本项须提供:类似工程合同。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包括首页、工程信息关键页和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工程规模或类型,需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连续三年亏损。【本项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提供)】
3.4 信誉要求:
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全部成员均)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本项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近一年(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投标人须配备能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设计团队、管理团队,专业人员有相适应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1)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须具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本项须提供:设计负责人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一年(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本项须提供:施工负责人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一年(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7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查询为准。【本项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员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有国家认可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相应资 质,是在财务上独立的,合法运作的公司或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已经签订了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指定了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企业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各自的资 质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2年 8 月 31 日16:00时至2022年 9 月 5 日16:00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9 月 22 日9:00 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