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乐水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谈判公告
招标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6672万元
受乐山市沙湾区乐水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采购人)委托,拟对 乐山市沙湾区乐水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贵公司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市沙湾区乐水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采购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二、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乐水小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7000m3 /d,分期建设。近期 2025 年设计规模3500 m3 /d(共用构建筑物的土建部分按远期7000m3 /d 规模建设),远期 2030 年扩建至7000m3 /d。污水管网总长约55.34km,接户管道总长49.5km。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③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 的要求, 采 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谈判文件自 2020 年6月22日至 2020 年6 月 24日 10:00- 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谈判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资料需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号等)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3 日14时00分。
联系人:陈 工 电话:132 6017 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