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乌鲁木齐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人:乌鲁木齐文化传媒投 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文化传媒投 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文化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主要由博物馆、大剧院、规划馆、美术馆、图书城、音乐厅、花蕊、地下室、室外等几部分组成,六馆一心及地下室主要工程内容包含: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网络机房及消控室、综合管路、机房装修及各系统专业设备安装、软件调试等,其中大剧院、美术馆有会议系统,音乐厅、大剧院有时钟系统、大剧院舞台大屏等,地下室有视频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系统。室外主要包含: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支提供机动车电子标识的停车场管理系统、安检用房、周界电子围栏、综合管路及各系统专业设备安装、软件调试等,中心主要包含:智慧码应用场景、模块化机房、应用软件开发、花蕊机房硬件平台、运营管理中心、子系统集成及各系统专业设备安装、软件调试等。
2.1计划投 资: 17286.17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安全生产**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须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表);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壹级(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须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2 申请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5.3 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上述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及单位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