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2020年-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编号: 0747-2060SCCYN049
受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云南分行”或“开行云南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2020年-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三年预算549万元。
3.项目概述:选择一家餐饮服务供应商为分行提供食堂餐饮管理服务,负责员工餐厅日常管理、员工工作餐服务和会务、接待用餐服务等。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服务生效之日起3年。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
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至少有一项日服务累计200人以上的省级及以上金 融企业、企、事业单位或公司或大型酒店餐饮(食堂)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显示上述内容的相关页和签字页)。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8.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规定为准;
供应商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提供附件9投标人书面声明)
9.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信用记录截图,征信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与投标资料一并封装递交);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1.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5.招标文件购买:
16.发售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17:00(北京时间)。
17.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
18.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9.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7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1.开标时间:兹定于2020年7月21日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