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综合法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JL-CZGC-200638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四医院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伪满洲国综合法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四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伪满洲国综合法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2.2项目编号:CEITCL-JL-CZGC-200638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108号
2.4建设规模:修缮建筑规模15900平方米(含部分结构加固)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2.5.1项目名称:伪满洲国综合法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一标段:监理)
项目编号:CEITCL—JL—CZGC—200638—1
招标范围:工程包含的所有内容、设计变更、签证、验收、保修等阶段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止
2.5.2项目名称:伪满洲国综合法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二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CEITCL—JL—CZGC—200638—2
招标范围:屋面修缮(含防水),墙面缸面砖修缮、地下室整修加固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2020年8月1日——2021年8月1日,共计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文物局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程预算:一标段:72万元;二标段:334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一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二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需要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资格,技术负责人人数不超过2人。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要求投标单位无**限制投标处罚记录,无地方违法失信不良记录。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并打电话进行确认。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报名资料后24小时内在邮箱里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打印后由法人或者被授权人手动填写,将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完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报名时需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一标段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证书;二标段提供项目经理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技术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注册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一标段:1000元;二标段: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保证金:1.4万元;二标段保证金:50万元。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