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隆兴明瑞花园住宅小区主体亮化、电梯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隆德县隆兴明瑞花园住宅小区主体亮化、电梯及附属工程已由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65号专题会议纪要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德分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德县隆兴明瑞花园住宅小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标段:住宅小区主体亮化、电梯;
二标段:附属工程给排水、消防、道路、广场、绿化等。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一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6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日起至2020年7月9日(截止于2020年7月9日18时00 分整)提供公司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等资料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4.3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