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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特许经营

2020-07-06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采购信息]♂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特许经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HHCFW-2020-177 招标人: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

[采购信息]♂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特许经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HCFW-2020-177  
招标人: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其它  
受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以下项目,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合同履行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HCFW-2020-177
2、项目名称: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特许经营服务
3、采购预算:/
4、特许经营规模:盈江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不含步行街道)城市公用道路上的临时停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具体数量以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划方案为准)
5、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
6、质量要求: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低于合格等级。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实施方案附件4: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提供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停车服务管理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税收要求: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磋商申请人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
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800元/份 ,售后不退,
3、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停车服务管理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4)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7月16日14:30时至15:00时;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7月16日15:00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人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七、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
1、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交纳形式:须从磋商申请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汇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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