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普洱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由 思政复【2020】92号文进行批复。本项目授权主体为思茅区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采购人)为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服务机构: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募社 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三、采购计划编号:4530802JH20200027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本项目特许经营方式: DBOO (设计—建设—拥有—运营):在15 年的合作期内,授予特许经 营者提供普洱市思茅区餐厨垃圾的处理服务,期限届满后餐厨垃圾处理厂涉及到相关资产归特许经营者所有。
六、采购内容:
1.设计规模:设计处理量50吨/天。
2.项目工艺:本项目要求采用“厌氧消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主体工艺:应技术成熟、设备可靠;应做到资源化程度高、二次污染及能耗小;应符合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生产线工艺流程:应满足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要,做到工艺完善、流程合理、环保达标,各中间环节和单体设备可靠。
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项污染物要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3.项目选址:普洱市思茅区工业园区
4.投 资模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 会资本方,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模式建设。
5.项目总投 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 资2550万元,资金由项目社 会投 资方自筹解决。
6.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座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包括土建部分、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建设全部内容)(设计处理量50吨/天)。
7.项目合作范围:负责特许经营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处理厂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
七、授权经营期限
本项目由特许经营者负责投 资建设、运营,提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政府方根据垃圾处理量及约定的付费标准进行财政补贴,特许经营期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除上述规定外,申请人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 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需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的页面截图】;
(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
的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其中一个申请人参与投标。
8.3有足以保证本项目正常的建设、运营的高级专业技术力量和管理团队,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8.4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8.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方,其他为联合体成员。(注: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三家)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报名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月 10 日 至 2020 年 7 月16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
2、资料审核为下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PDF):
(1)网上报名成功截图;(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 8月 4 日上午08 :00时至09 :00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0年 8 月 4日上午09:00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